发表时间: 2021-04-28 07:36
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
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五一假期
决定2021年五一假期
全省采取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一、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审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件,之前已经批准的,相关企业要停止运输。
涉及国计民生确需运输的,如自来水厂生产用液氯等,要逐级上报至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从严审批。申请获准批准后,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和押运员管理,督促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通行。
二、2021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为机场、高铁站、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在凌晨0时至6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之外的时段内可以正常通行;
运送医用氧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来源: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