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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三亚主城区道路即将恢复限行!

发表时间: 2020-07-29 21:10

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9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为保障三亚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三亚市实际,三亚交警支队决定,8月1日起,对三亚市主城区道路通行的摩托车及各类货运车恢复限制通行

摩托车、货运车限行区域

区域一:凤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御海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新城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三亚湾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光明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胜利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胜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解放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榆亚路解放路口至榆亚路狗岭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狗岭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围内。

区域二:迎宾路学院路口至海月广场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学院路迎宾路口至荔枝沟路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荔枝沟路师部农场路口至凤凰路和金鸡岭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海螺一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围内。

区域三:育新路口凤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育秀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三亚动车站站前广场区域内所有道路;海润路凤凰路路口至高架桥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围内。

区域四:鹿回头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胡同里巷所有道路。

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每天6时30分至22时,限制4.5吨以上(含)各类型货运车辆(已核发通行证的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石油天然气供应等应急救援车辆除外)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1时,限制4.5吨以下中、小型货运车辆(不包括皮卡车)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摩托车辆(二轮普通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各类非法拼装的摩托车)全时段禁止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特殊应急保障车辆通行

原已核发通行证的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石油天然气供应等特殊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请及时与交警支队联系,根据应急保障工作实际,重新制定通行路线和时间规范通行。

警用摩托车,工商、税务、综合执法等单位稽查、巡查并喷涂标识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执法专用摩托车,经三亚市公安局批准的并喷涂统一标识的具有合法手续的特种行业专用摩托车,暂不受本通告的通行限制。

违反禁令管理处罚

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及路段行驶的摩托车、货运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有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岗,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