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2-07 20:08
为全面统筹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我区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决定全面恢复全区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7日20时起,所有高风险区以外的各类行业各类场所全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所有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必须经主管行业部门同意,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做到“人、物、环境”同防。对返工返岗工作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督促员工落实抗原、核酸检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台账。
三、生产经营场所要定期开展全面消毒消杀,对进入场所的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不聚集等防疫措施。
四、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人群集中的场所,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属地镇(苏木)、街道要对本区域生产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属地部门联动配合,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生产经营场所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六、广大人民群众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到经营场所消费时,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采取移动支付。按照“愿接尽接、应接尽接”的原则,提倡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构建自身健康屏障。
科尔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