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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警支队货车禁行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21-10-31 11:27

兴安盟交警支队货车禁行政策解读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货车禁行

路段及限行时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盟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合兴安盟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对以下路段实施货车禁行、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 禁行、限行路段

1.乌兰浩特市兴安路、五一路、爱国路、洮儿河路为24小时禁行(蓝牌封闭式小型货车不限)。

2.阿尔山市温泉街除旺季(6月-10月)23:00—04:00运输蔬菜水果和生活必需品货车可以通行外,其他货车禁行;阿尔山市东环线、西环线所有货车禁行。

3.科右前旗天骄路、罕山街、乌兰毛都路、乌兰毛都北路、察尔森路南向北、义乌路南向北、学府街东向西为24小时禁行;大坝沟路、乌兰河路、索伦街、札萨克图街、赫家街、归流河路为8:00-9:00、11:00-12:00、14:00-15:00、17:00-18:00时间段禁止通行。

4.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第三中学与光明路口、音德尔镇第五中学与乌兰街路口、音德尔镇益民路与北山街路口、音德尔镇第七小学路口为工作日中午11:20-12:00禁行、音德尔镇山东街与绰尔路6:00-20:00禁行。

5.突泉县兴安街以南、南厢街以北、文明路以东、湖西路以西为大货车禁行区域5:00-22:00禁行;

二、禁行车辆类型

重型、大型货运车辆、垃圾运载车、低速货车(皮卡车除外)。

三、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车辆

军用货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

禁行区域周边已设置大货车禁行标志及电子警察抓拍设施,望全体大货车驾驶员根据指示标志行驶。对违反禁行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大货车将进行抓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全盟辖区禁行区域内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抓拍,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021年10月15日,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启用上述电子抓拍设施对大货车违法行为、违停车辆、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抓拍。

此公告

兴安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一审/文静 二审/琳宇 三审/朱浩宇

美编/王康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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