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5-19 10:41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升公交车专用道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我市公交专用车道限行措施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保障公交车通行
钢铁大街(白云路至呼得木林大街)、阿尔丁大街(阿拉坦汗大街至广场南道)、建设路(民主路至铁西环岛)、巴彦塔拉大街(铁西环岛至民生大街)早高峰7:00至8:00、晚高峰18:00至19:00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其余时间允许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内借道通行;社会车辆行经交叉口右转弯时,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在公交专用道内借道通行;借道通行的社会车辆,不得妨碍公交车优先通行。
二、公交车道新增允许通行车辆
以上四条公交专用车道在限行时段内,车型为大中型的旅游大巴车、专用校车、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警车、作业期间的专用清障车和载客的出租车,可以在公交专用道通行。以上车辆通行时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通行。
三、本措施由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四、本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