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4-27 08:3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为方便群众出行。现解除《北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北海市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通行交通管理的通告》(2022年9月8日发布),对轻型载货汽车不再实施重庆路(上海路至湖南路路段)、湖南路(重庆路至北海大道)、北海大道(上海路至湖南路)禁止通行及停放的管理措施。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6日